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学、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进一步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以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12〕24号),现就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提出的相关目标任务,以服务社会、服务家长儿童为宗旨,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水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并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指导家庭教育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认识水平和施教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社会化、常态化。
三、工作原则
依据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发挥我系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特色,坚持育人为本、家长主体、多向互动、分类指导的原则,尊重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向不同年龄段儿童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坚持科学引导、规范管理、依法推进,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发展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四、工作任务
(一)多形式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儿童身心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年龄段划分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可以采取定期举办“家长培训班”、开设“亲子课堂”、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组织教学开放日活动、开设“家长讲堂”等形式,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两次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指导、一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覆盖面达到100%,让全体学生和家长受益。
(二)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从实际出发,主要内容要涵盖家长的教育理念,教育态度,教育方法。
在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中,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的全过程。指导家长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识和把握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关注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征、认识规律和道德需求。指导家长提高自身的教育素养,优化教育思想,增强教育能力。
指导家长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业观,培养孩子的责任心,使命感。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家庭劳动教育,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树立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孩子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支持孩子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无私奉献和热爱劳动的品质。
指导家长重视孩子美育,积极引导孩子从自然环境,文学艺术和社会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指导家长教育孩子正确对待网络文化,防止孩子堕入网瘾的渊薮。
家庭教育指导者要关注离异和重组家庭的子女、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服刑人员家庭的子女等特殊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努力探索特殊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新经验。
(三)规范管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要做到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建立档案资料,保证经费投入,建全考评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家庭教育活动要有教学计划,有教材和校本教学资料,有授课教师,有备课笔记,有授课记录。
各学校每年要抓好优秀家长的评选工作和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区教育局在各学校征集优秀家庭教育案例的基础上,对优秀案例进行评选并编辑成册。
(四)进一步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要将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纳入家长委员会的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本校在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提出新的工作思路。
(五)社区教育机构、成人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师资、设备的优势,加强对专兼职家庭教育师资、社工、志愿者、家长培训及教育宣传工作。区青少年宫要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六)重视早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区属幼儿园要将家庭早期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和安排,发挥专业资源优势,面向社区、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组建区校两级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各学校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德育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校德育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年级组长、班主任、专兼职家庭教育教师及家长代表等人员为成员,负责家庭教育事务性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庭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家庭教育工作。区教育局将积极联系区妇联、文明办、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有关方面,构建教育部门主抓、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二)完善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利用我区“百名教师下社区”的优势,建立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和家庭教育志愿者指导队伍。家庭教育志愿者指导队伍由专家、班主任、社区教师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遴选有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家长、社区等人员组成。各学校要选拔一部分具有专业知识和家教经验的在职教师、优秀家长或聘请专家等作为家教教师。
区教育局将结合校长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家长学校等,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的家教队伍,从而不断提高学校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能力。
(三)建立家庭教育督导评估、激励表彰制度
1、区教育督导室要制定《和平区家庭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家庭教育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幼儿园的综合评估中,并把评估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对家庭教育的督导评估要以家庭亲子关系的改善、孩子对家长教育行为的评价、家长的受益程度等作为重点指标。同时要结合家庭教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情况,其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2、及时总结推广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搞好家庭教育的创新经验,表彰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区教育局将利用暑假定期开展培训、研讨、交流活动。各学校、幼儿园也要组织开展相应的系列活动。
(四)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研究
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提高家庭教育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应对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区科研部门要确立现代家庭教育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各学校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工作研究,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
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结合实际组织专家和教师等相关人员研制开发多层次的家庭教育辅导资料,逐步形成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体系。
(五)提高家庭教育信息化水平
建立和平区现代家庭教育网并与中华现代家庭教育网协作联网,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科学知识方法,组织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利用新兴媒介技术,为家长搭建信息、服务、互动平台。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明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