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8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津人社局发[2016]27号)、《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29号)等文件,结合我单位实际,就做好我单位职称工作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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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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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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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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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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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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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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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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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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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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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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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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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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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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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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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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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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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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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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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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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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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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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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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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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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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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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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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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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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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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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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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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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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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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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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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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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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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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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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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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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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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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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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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佃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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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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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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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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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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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学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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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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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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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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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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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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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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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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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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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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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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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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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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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校长杜生梅担任,成员由魏可、胡学伶组成。
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主任由杜生梅担任,成员有王俊峰、朱建芳、闫文海、阎宝英、胡佃荣、李丹、王丽丽、胡学伶。
成立职称工作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杜生梅担任,成员有王丽丽、阎宝英。
成立职称工作纪律监督小组。组长由王钊担任,成员有张孟祥、蔡连瑞。
(二)具体分工:
1、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2、职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职称改革工作的具体操作,人员测算,草拟实施方案及统计、上报等工作。
3、职称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决定推荐人员。
4、职称工作争议调解小组,主要负责职称推荐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调解,意见的反馈及建议收集等思想工作。
5、职称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职称推荐全过程。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单位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习动员准备阶段( 11月12日—11月14日)。根据人社部发[2015]79号、津人社局发[2016]28号、津人社局发[2016]27号、津人社局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召开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制定实施方案( 11月13日—11月14日)。根据批复的本校《职称结构比例数额核定表》和《和平区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制定本单位职称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对职称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实施方案经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后,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将实施方案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人员申报(11月14日—11月15日)。申报人员根据职称申报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单位组织开展公开述职、考核、测评等(11月15日—11月15日)。
(五)推荐委员会择优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 11月16日—11月16日)。
(六)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推荐人员(11月16日—11月 16日)。
(七)公示(11月19日—11月26日)。
(八)向上级评委会上报有关材料(11月28日—11月30日)。
三、本单位空岗职数
高级空岗:18人
中级空岗:14人
四、评审推荐办法:
(一)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职称评审工作从方案出台、人员情况公布、审核结果公示等一律公开进行,严格规程操作。
2、坚持按照“注重业绩、倾斜一线、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考核,综合德、能、勤、绩量化打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推荐:五年内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年内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五年内有违规个访、集访、消极怠工的;任现职以来有师德师风不良记录的。
(二)参评对象
凡符合《天津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条件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三)推荐量化内容及标准
1、业绩评价(70分)
(1)现职年限10分
截止2018年11月30日,以现聘职务实际年限计,每年计1分,最高为10分。
(2)履职情况35分
①工作量10分:近五学年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每年计2分。
②履职绩效20分:近四学年学校考绩考核情况。优秀每年5分,称职每年3分。
③语言文字5分:教师用标准普通话上课,规范教学用语和作业批注,重视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培养,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根据落实情况给1-5分。
(3)表彰奖励7分
以教职工任现职以来累计获得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表彰奖励计分。按国家、市、区教育局、学校综合表彰分别计4、3、2、1分(按最高者计7分)。
(4)教研成果8分
以教职工任现职以来累计在教研、科研(校本教材开发、课外活动辅导)中所取得的成果加分。
①参加国家、市、区教育局、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论文、赛课(优质课、公开课、基本功大赛)获一等奖的计6分,获二等奖的计4分,获三等奖的计2分,,优秀奖的计1分。
②主研国家、市、区、校级课题研究的每结题一项按4、3、2、1分计,课题参与人员减半计分(未结题者不计分)。
③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论文获得国家、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奖励的分别按本条第一项中的标准的一半计分。
④任现职以来,如有经验论文在公开发表的报刊(专指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一篇计2分.。
以上累积计分超过8分的,按最高者计8分.
(5)履职加分10分 。
①学历加分。符合规定学历的计1分;小学、初中每提高一个层次加1分;有不同专业本科双学历的另加1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获结业证书者加2分;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者加3分。
②现任两个年级及以上教学任务的(每学科周课时应达4节以上)加1分;连续三年以上且两个年级及以上教学任务(每学科周课时应达4节以上)加3分。
③班主任工作:累计每年加2分。
④兼职工作:任课教师同时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按每年主任5分、副主任4分、工作人员3分。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后按最高者10分计.
2、组织推荐(30分)。
学校职评推荐小组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共11人(其中校领导2人,教师代表9人)。职评推荐组成员根据申报者平时表现、工作态度和业绩展示情况对其综合评分(低于10分的无效)。评分结果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计分。
(四)工作程序
1、按要求成立职称工作组织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报送人事科审核备案,经批准后实施。
3、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政策,根据条件组织个人申报。
4、申报教师公开述职,推荐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
5、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量化内容及标准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表,完成网上上报。
7、组织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卷。
8、高级、中级教师职务水平测试
9、评审结果公示、颁证等
10、各类材料整理归档,做好2018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总结
(五)推荐结果
高级教师(*人):
一级教师(*人):
天津市建华中学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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